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胡某夫妻住宅所在地进行腾房行动,经执行人员耐心阐法释理,被执行人愿意在一个月内主动腾房,有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突发情况。
胡某与高某是夫妻,两人曾开了家公司做建材生意,因经营不善,向多家银行、他人借款。2017年6月,债权人陆续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共计142万余元。芦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判决书生效后,胡某、高某拒不履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胡某仍躲避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查询到胡某、高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据了解,该房产已被三家法院查封,芦溪县人民法院为首封法院。2018年3月,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其住所贴布腾房公告,责令其在规定时期内腾房完毕,然而,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拒不履行。
近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住房处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到达后,被执行人高某出现在现场说:“我有两个孩子要上学,母亲身体也不好,我到哪里找房子住?”高某母亲也在现场,情绪显得有些失控。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耐心劝解:“你们拒不腾房,外面欠款的利息每月要还几万元,不如选择把房子早日评估拍卖,一切都好从头再来,做个知法守法的人。”执行法官摆事实,讲道理,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
高某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觉得一再拖着也不是办法,便答应1个月内主动将房屋腾空。“如果再拒不履行,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执行干警表示。
最终,在场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内的固定装修、电器等大型物件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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